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·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·· 2026-05-29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
AI 导读
税务总局调整资源回收反向开票的经营所得个税预缴口径。自2026年7月1日起,自然人通过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销售收购报废产品,年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以内部分按0.25%预缴,超出部分仍按0.5%;并非最终个税税率。 建议回收料供应链核对出售者身份、交易流水与反向开票条件,不能把预缴减征直接当作最终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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