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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·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·· 2026-01-01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

AI 导读

一般纳税人登记新规明确,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达到登记条件后,应按规定期限办理;补充更正的销售额归入对应税款所属期。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。 建议多店、多平台经营按同一纳税主体归集收入,监控滚动销售额及补报导致的登记、改报要求。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· fgk.chinatax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