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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10月23日周五1 条
  1. 国家网信办 · 网信发布43

    中央网信办就《国家信息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答记者问

  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印发《国家信息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此答记者问。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,部署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、网信科技创新、网信产业生态三个体系,提升五个水平、夯实两个支撑,共10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和7个专栏,并设12项主要指标。下一步将从统筹协调、资金支持、人才队伍、宣传引导四方面抓好组织实施。

9月11日周五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法规问答(2026年9月)

    网信办9月问答说明个人信息出境认证适用情形、规模变化后安全评估衔接及申请渠道。认证不是规避安全评估的替代路径,不得数量拆分;已认证后出境规模达到安全评估要求的,仍须按规定申报。 建议跨境电商持续统计出境人数和敏感信息规模,业务扩张后重新核对合规路径,不只检查证书是否到期。

8月19日周三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

    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阶段通报显示,监管已核查2万余款App、SDK,并对未明确广告或画像用途、未提供个性化广告关闭选项等问题督促整改。通报体现现有义务执行情况,不是新增面向所有商家的统一处罚结论。 建议自有商城、小程序及营销工具核对SDK清单、用途告知与个性化广告关闭入口。

8月12日周三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问答(2026年8月)

    网信办8月问答明确,已公开个人信息也须在合理范围处理,不得超出公开目的发送商业信息;并列举弱口令、明文存储传输、接口缺鉴权等泄露原因。公开手机号或邮箱不代表可无限制收集和营销使用。 建议检查客户名单来源、营销使用依据、数据库和接口权限,停止将公开联系人直接视为无条件营销对象。

7月24日周五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

   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简化措施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,适用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主体。符合列明条件、仅依托平台开展处理活动的经营者,可简化规则告知或避免重复审计评估,但仍须履行适用的信息保护义务。 建议小微网店盘点客户信息规模、导出及向第三方提供场景,先核验条件再使用简化措施。

  2. 国家网信办

    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法规问答(2026年7月)

    网信办7月问答解释出境个人信息的告知、单独同意、必要性评估及安全评估有效期延长条件。除法定无需同意情形外,不得用捆绑或一揽子授权替代出境单独同意;是否豁免需按业务性质逐项判断。 建议跨境店铺和海外客服系统明确境外接收方、数据用途及授权流程,避免把通用隐私勾选等同所有出境授权。

6月18日周四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

   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实施,要求重要数据处理者每年评估并按要求报送报告;对一般数据处理者鼓励至少每3年评估一次。评估可自行或委托开展,年度强制要求并非无差别适用所有网店。 建议电商系统按数据类别和实际处理规模确定评估安排,客户信息及重要数据应分别识别。

4月29日周三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问答(2026年4月)

    网信办4月问答解释个人信息数量按当前处理涉及的自然人数统计,已删除信息不计,并说明合规审计频度与未成年人审计要求。对于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主体,是否识别年龄不改变相应审计义务。 建议建立客户数据台账和删除记录,结合后续简化规定核对自身适用规则;标准建议与法定义务需分开理解。

1月9日周五
  1. 国家网信办

   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问答(2026年1月)

    网信办1月问答梳理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类型,涉及客户账户、消费记录、画像等电商常见数据;并解释人脸识别影响评估及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主体指定负责人、线上报送信息的要求。 建议网店及独立商城按数据类型管理权限,涉及人脸或敏感信息时单独审查必要性,不能只保护姓名手机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