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《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管理规定》,原国邮办发〔2020〕16号同时废止
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印发修订后的《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管理规定》,原国邮办发〔2020〕16号同时废止,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新规明确标准审查包括送审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复核和局长办公会审议四个程序,并规定行业标准技术审查委员和专家不得少于20人、起草单位人员不得超过3人。
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印发修订后的《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管理规定》,原国邮办发〔2020〕16号同时废止,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新规明确标准审查包括送审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复核和局长办公会审议四个程序,并规定行业标准技术审查委员和专家不得少于20人、起草单位人员不得超过3人。
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26年1月26日印发修订后的《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管理规定》,原国邮办发〔2020〕16号同时废止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规定明确标准审查包括送审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审查、报批材料复核和局长办公会审议四个程序,邮标委秘书处形式审查须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,行业标准技术审查委员和专家不得少于2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