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、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
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3号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为25700万吨,并明确申请条件、材料和分配原则。地方企业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,中央企业子公司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,申请材料须于2026年11月15日前送达商务部,逾期不受理。2026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许量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,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。
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3号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为25700万吨,并明确申请条件、材料和分配原则。地方企业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,中央企业子公司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,申请材料须于2026年11月15日前送达商务部,逾期不受理。2026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许量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,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。